资格鉴定报考条件
凡从事理化检验工作的人员,身体健康,具有下列文化基础和专业工作经历,均可向相应的鉴委会提出考试申请。
三级人员(高级):
- 取得本专业二级资格证书六年以上;
- 大学毕业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;
- 大专毕业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一年以上;
- 中专毕业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二年以上;
- 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和工人。
二级人员(中级):
- 取得本专业一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;
- 大学毕业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;
- 大专毕业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;
- 中专毕业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;
- 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和工人。
一级人员(初级):
- 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;
- 高中文化程度,本专业工作连续二年以上;
- 初中文化程度,本专业工作连续三年以上;
但是,有特殊成绩者,经单位领导推荐,可不受上述各级人员条件限制破格报考。